(2009年11月12日 成都商报电子版)昨日,高人民法院追授乐山市中人民法院已故法官王锡俊“全国模范法官”荣誉称号,并号召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向王锡俊同志学习,以王锡俊为榜样,积极投入到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活动中,努力“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”,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。
王锡俊生前系乐山市中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2005年度中国法官十杰“银法槌”奖获得者,他身患癌症仍长期坚守在审判一线,2009年3月19日不幸去世,年仅45岁。在生命垂危之际,王锡俊毅然决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,光荣地成为四川省红十字眼库启动以来,成功捐献眼角膜的人。王锡俊去世后,四川省高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。商报记者 杨兴群